[重要] 104學年度寒假返校班級一覽表
桃園市立內壢國中
104學年度寒假愛校服務輪值表(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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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日期 |
1月18日 |
1月19日 |
1月20日 |
1月21日 |
1月22日 |
返校班級 |
上課日 |
段考日 |
休業式 |
816.823 |
825.827 |
日期 |
1月25日 |
1月26日 |
1月27日 |
1月28日 |
1月29日 |
返校班級 |
820.809 |
814.802 |
708.701 |
702.723 |
720.707 |
日期 |
2月1日 |
2月2日 |
2月3日 |
2月4日 |
2月5日 |
返校班級 |
706.705 |
912.905 |
926.925 |
911.913 |
910.924 |
◎ 《實施規定》
1. 排定愛校服務的班級學生,應於規定返校當日早上8點05分前,準時於學務處前穿堂集合點名。
2. 愛校服務時間原則上為08:05~10:05,若拖延時間,請自行負責。
3. 愛校服務完畢後務必待至10:05集合點名並確認無不合格後才可統一解散,不可直接離校。不合格者將留下來繼續加強。
4. 未穿著符合學校規定整齊服裝者,不予點名,視同未到。
5. 未按規定參加愛校服務者,依校規記小過一次處分。
◎ 《請假規定》
1. 預知愛校服務當日有事者,最遲請於1月20日(三)放學之前,到衛生組請假報備核可後並更動愛校服務日期。
2. 若放假後於愛校服務當日臨時有事者,最遲須於當日中午前打電話至學務處請假並更動愛校服務日期,同時需於補愛校服務時提出證明。
※學務處衛生組電話:03-4522494轉317
3. 以上兩種情況,皆須於開學以前(寒假期間)補做愛校服務完畢,若開學後一週之內,仍未報到預約補做愛校服務者,將視同未按規定愛校服務進行處分。
學務處 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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