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桃園縣98學年度各項獎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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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98學年度各項獎學金申請,請符合資格的學生提出申請。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98年10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繳交申請書至註冊組】
【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自附加檔案下載或至註冊組索取】
桃園縣98學年度各項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國中小組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1)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 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
(3) 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
(4)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暨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溫心助學」清
寒獎助學金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書詳如附加檔案。
三、申請程序如下:(務必至獎學金填報系統填報學生資料)
(1) 申請學生請將申請書及各項應附證件備齊並填妥後(各項證明文件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無誤後
(2) 由各校承辦人員至「桃園縣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
http://boe.ffjh.tyc.edu.tw/)填報相關資料(帳號、密碼為教
育部公告之學校代碼)。
(3) 學校將書面申請資料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福豐國中(桃園縣桃園市
延平路326號)彙辦
四、資格不符者(各項證件、申請書填寫及核章不全、未使用本府公告申請書、逾期或個人申請)不予受理;另新生請勿提出申請。
(1) 本次受理之4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一份申請書,本府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項目;另清寒證明請由肄業學校導師或校長證明,檢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僅能申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暨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溫心助學」清寒獎助學金。
五、經審核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獎學金領取事宜並可至桃園縣獎學金申請系統查詢或至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查詢。
![]() | [1] 98各項獎學金申請辦法--(國中國小)及申請書(98版).doc (已被下載 260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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