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優質服務案例及公務人員訓練教材,詳如說明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0980339269號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為編製98年度「公部門優質服務案例
選輯」及公務人員訓練教材,囑提供獲獎之優質服務案例乙
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9月1日局授發字第0980002239號
函辦理。
二、緣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為利公務機關透過標竿學習快速學習成
功經驗,並協助公務同仁藉由實務案例研討深化學習效果,
規劃徵集為民服務及提升優質服務績優案例,俾彙編印送各
公務機關參考,另將編修運用為相關訓練課程之研討教材。
前揭案例徵集範圍以曾獲政府機關所舉辦之各種評獎活動之
獲獎案例為限,內容重點請包含:案情摘要、狀況描述、過
程以及結果等。另每則案例本文之字數以8,000字至15,000
字為原則,經審議選錄之案例,依字數酌致稿酬(需以自然人
名義支領),每篇以10,000元為限。
三、請鼓勵 貴屬踴躍投稿並於本(98)年11月19日前提供案例送
本府人事處彙辦,案例如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納入彙編
者,除得以自然人名義支領稿酬外,本府同意另就撰寫人核
敘嘉獎2次,相關業務承辦主管及人員各核敘嘉獎1次之行政
獎勵,以資嘉勉。
四、上開原函影本及「公部門優質服務案例」撰擬格式,請至本
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
裝)下載。
正本: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縣長室、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參議辦公室、秘書辦公室、人事處組織任免科、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人事處給與福利科200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