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有關已領退休(職、伍)給與或資遣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重行退休年資採計疑義一案
人氣:119
主旨:有關教育部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詢司法院大法官第730號解釋公布後,已領退休(職、伍)給與或資遣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重行退休年資採計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0日臺教人(四)字第1040091324號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來函影本一份供參。
![]() | [1] 公文.pdf (已被下載 27 次) |
人氣:119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