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市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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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本市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查照。
說明:依據澎湖縣政府104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4090358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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