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轉知本市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人氣:92
主旨:轉知本市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其他教師職務,請 查照。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104年5月1日屏府教課字第10413621000號函辦理。
人氣:92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
|
|||||||||||||||||||||||||||||||||||||||||||||||||||||
|
學校地址: 320 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 電話:(03)4522494 傳真: (03)4527398 網站維護: 資訊組 Theme designed by OCEAN-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