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 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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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一)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二)申請報名日期:104年4月13日起至104年4月17日止。
(三)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28日。
(四)術科測驗時間:10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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