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102學年度獎助學金發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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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凡直系尊親屬任一方原籍廣東省東莞市籍之國中以上學生,102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並學期總成績達70分以上之本校在籍生,得受理申請。若有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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