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許潮英爺爺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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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為鼓勵在艱困的環境中能奮發向
上,保有上進精神表現的弱勢家庭子女特捐贈獎助學金。
二、宗旨:
(一)鼓勵努力向學之弱勢家庭子女,使其得以健全適性的發展。
(二)表彰弱勢家庭子女具有奮鬥進取、服務利他、刻苦耐勞之美德。
(三)鼓勵弱勢子女具有感恩惜福之心,使學生獲得自我成長的助力。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內定國小
四、辦理方式:
(一)獎助項目:毎位學生獲頒一定金額之助學金
1.國民小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2,500元。
2.國民中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4,000元。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
1.獎勵對象:就讀桃園縣各國中、國小之弱勢家庭子女。
2.獎勵名額:國中50名、國小150名,共計200名。
(三)甄選資格:
1.被推薦者為就讀桃園縣各國中、國小學生者,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
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2.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
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以學生102學年度下學期在校之各項學習及
日常生活表現為依據,擇優遴選,持有低收戶證明者優先錄取。
3.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
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四)申請標準:
1.符合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等高關懷家庭中仍能有向上
表現之學生。
2.日常生活表現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或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
不良表現之學生;日常生活有特殊表現者(如獎狀或具體事蹟證明等
), 得優先錄取。
(五)推薦單位及方式:
1.桃園縣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依法設立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
人等教育或民間單位均可推薦。推薦方式請完成「許潮英爺爺獎助
學金申請書」(如附件),或至桃園縣內定國小首頁
(http://www.ndes.tyc.edu.tw下載), 備妥相關文件送內定國小
訓導處審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定寧路31號。聯絡人:黃冠菱 小姐,電話:(03)452-462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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