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人氣:316
主旨: | 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
依據彰化縣政府103年5月1日府教特字第1030140149號函辦理。 |
人氣:316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