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98學年度獎(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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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98年度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為紀念天上聖母聖誕、鼓勵青年學子努力向學,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使其得以順利完成學業,本宮特設立本獎、助學金辦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
三、獎勵對象:凡戶籍地在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東縣、花蓮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或國中之在學日間部學生,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且具正式學籍者。
受理對象包括:
(一)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生及體育或藝術科系學生)。
(二)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及體育或藝術科學生)。
(三)國中:國中生一至三年級(限助學金,學生須另向學校申請有分數之成績單)。
四、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
大專、高中職:
公立-學業成績82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私立-學業成績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2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乙類-助學金(不分公、私立)
學期成績(上學期)60分以上、操行成績(以老師評語為主)
國中生須另附有分數之成績證明單(逕向學校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五、申請辦法:
備妥下列資料,依申請類別序號 【甲類:(一)(二)(三)(四)(五);乙類(一)(二)(三)(四)(六)】,統一依順序排列後,用A4紙張以訂書機裝訂於紙張左上角。
(一)申請表乙份(請親至本宮索取,或上網查詢:http://www.kuantu.org.tw/)。
(二)9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證正、反影本乙份。(正、反面請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不需裁剪,並力求影印清晰)。
(三)97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正本不需為A4尺寸),需為學校寄至家中之成績單,不得以影本或重新申請蓋有校方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或成績證明單代替(成績單正本可驗訖退還;需退成績單者請加附成績單影本及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否則恕不退回)。
(四)本人之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請縮小影印為A4尺寸,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
(五)甲類須出示校方未享有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獎助等)或97年度第二學期四聯繳費單影本。
(六)乙類須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以其他證明(如: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六、審核:
(一)甲類每戶(同父、母)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不論是同戶或個人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此次申請資格)。
(二)獎學金:公、私立大學各錄取8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公、私立高中職各錄取8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助學金:公、私立大學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公、私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國中生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錄取名額由本宮評審決定。】
七、申請日期:98年2月23日起至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辦公室(收件時間:09:00∼12:00、13:00∼17:00),或掛號郵寄 11259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360號,信封外並註明: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申請獎學金(團體申請概不受理)。
九、頒發獎、助學金:
(一)錄取方式以學業分數評比,高分者優先錄取。
(二)經審查錄取,本宮於頒發前以專函通知得獎人,且公告於廟內及網站。(若得獎人於頒發日仍未收到通知單,請儘速與本宮聯絡。)
(三)公佈日期: 98年3月25日在本宮廟內及網站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
(四)頒發日期:98年4月18日起∼4月24日止,共計7天。時間為9:00∼12:00 、13:00∼16:00(假日照常頒發)。逾期視同放棄。
(五)頒發地點:本宮(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函)。
十、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修改公佈於廟內。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請以A4紙張為之(21Î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辦識,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補件。此外,本宮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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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獎助學金『申請表』.doc (已被下載 205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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