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流感防治工作指引」修訂版及相關最新資訊
主旨:轉知「H7N9流感防治工作指引」修訂版及相關最新資訊,
並請各校持續落實衛教宣導及防疫措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20086048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02年8月
30日網站公告資料,大陸地區於102年3月31日起陸續公布
人類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迄今共確認134例(45例死
亡),疫情流行地區為大陸地區(各省市,不含港澳),
除廣東省屬第二級警示,其餘地區皆為第一級警示(旅遊
疫情建議等級表如附件)。
三、因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更新H7N9流感相關指
引,以及國際期刊發表最新流行病學實證資料,疾管署爰
修訂「H7N9流感防治工作指引」,本次修訂內容包括「H7
N9流感疾病介紹」、「H7N9流感個案處置流程」、「H7N9
流感疫調單」、「H7N9流感檢驗標準作業流程」、「禽類
流感疫情發生場所相關人員防治工作指引」、「流感抗病
毒藥劑使用與預防性用藥」及「H7N9流感傳染病防治工作
手冊」,請逕自疾管署網站(http://www.cdc.gov.tw)
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H7N9流感/防疫措
施/H7N9流感防治工作指引之項目下載參酌運用。
四、請各校依「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應變
處理作業流程」,持續掌握教職員工生前往病例地區學術
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
五、請各校持續加強宣導應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的衛生習慣,
勿任意碰觸與餵食鳥禽,食用禽肉及蛋類務必煮熟;如出
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
遊史。
六、請持續運用疾管署網站之「H7N9流感專區」及教育部H7N9
流感防疫專區網站(http://www.perdc.ntnu.edu.tw/anti-flu/)資訊, 加強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