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檢送教育部辦理「第1期中小學初任教師基本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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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教育部辦理「第1期中小學初任教師基本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7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20115160號函辦理。
二、為使初任教師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教學任務,並精進自我的專業,在教學的生涯中獲得支持,教育部訂於102年8月7日至9日、12日至14日,針對102年全國教師甄選與公費分發之中小學初任教師,依中等教育、國小及幼兒教育等階段別,各辦理1場次的基本專業知能研習,每位教師必須參與3天計22小時的基礎課程,並於研習後參與2次各7小時的精進課程。
三、旨揭計畫相關重點摘述如下:
(一)初任教師正式研習前,須先上網瀏覽與本研習有關之數位課程,該課程將列為研習時自我評量之內容。
(二)採分區就地辦理為原則,由12所師資培育之大學租用該校場地,分別負責辦理所在縣(市)之中小學初任教師研習,如部分縣市未有師資培育之大學者,則由鄰近師資培育之大學協助辦理(本縣場地由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協助提供)。
(三)請各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人事單位務必協助初任教師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報名,避免造成初任教師需要補訓。
(四)倘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生病、受傷、特殊緊急事件等,不含預定出國旅遊事宜)而無法確實參與研習,或無正當理由而請假時數超過3小時者,須參加102年8月24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一)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的補訓梯次,並得要求繳交研習費用新臺幣3,000元與住宿費。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依實施計畫所附聯絡人資料,逕洽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本局承辦人楊佩茹小姐(3322101#7524)。
正本:本縣各縣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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