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圓光寺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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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前一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優先順序如下
1.單親家庭,家境清寒勉強維持生計經查屬實者
2.負單家計者因受傷而殘廢或死亡者
3.父母親皆失業無工作,事業失敗,或家庭成員中有花費鉅額醫藥費者
4.其它家境清寒者
名額:本校二名,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
頒獎日期 102年5月19日 09:30 由家長陪同帶身分證至中壢市新明國小大會服務臺報到 無法準時報到視同放棄
請向班導師領取申請書或下載本附件申請書 於5/15 中午十二時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不須申請成績與操行證明書
![]() | [1] 圓光寺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102.05.13.PDF (已被下載 87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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