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原訂11月26日「校務會議代表」選舉一事,案經 校長裁示,為顧及全校和諧計,爰尊重教師建議,予以緩辦,特公告週知。
人氣:546
主旨:本校原訂11月26日「校務會議代表」選舉一事,案經 校長裁示,為顧及全校和諧計,爰尊重教師建議,予以緩辦,特公告週知。
說明:嗣後如於學期中,有重要議案或有益校務之興革事,則由本校各業務主管單位,召集相關人員及教師會理事長...等,以協商方式先行處理後再提請校務會議議決。
人氣:546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