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推動廉能政風,提升良好形象,請各校於年度重要節慶前後期間(如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加強宣導並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以形成風氣,共同達成廉能目標,請 查照。
主旨:為推動廉能政風,提升良好形象,請各校於年度重要節慶
前後期間(如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加強宣導並落實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以形成風氣,共同
達成廉能目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1年9月12日廉預字第10105017770號
函辦理。
二、農曆中秋節(101年9月30日)將屆,節慶期間請積極辦理
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
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
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運用多元管道籲請對於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業者、民眾
,應恪遵不送禮、不送紅包、不請託關說、不受禮要求
,除請各校主管應以身作則外,並要求所屬如遇有廠商
餽贈物品,應即時予以婉拒,對於未能即時婉拒之餽贈
物品,請依規定陳報機關首長並知會本局政風室處理。
(三)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皆已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
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
三、請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
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
理諮詢服務。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請上一級政風
機構處理。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員」網站
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e學中心」網站,業建置「公務員廉
政倫理規範簡介」影音線上課程及動畫數位學習課程,請
鼓勵同仁上網學習。另本規範問答輯新增內容置於法務部
政風司網站「業務園地/參考資料/政風預防」,請自行下
載運用。
五、各校如遇有可彰顯本規範施行成效的代表性個案(如鉅額
餽贈、請託關說情節嚴重等),請每半年彙整案例循政風體
系陳報本局(案例撰寫參考格式如附件),俾利作為宣導素
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