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 轉知有關101學年度各區免試入學簡章重要提示「免試入學已錄取且報到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未提出放棄申請者,不得再參加其他管道之高中高職及五專入學」,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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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員林高級中學101年5月1日員中教字101000178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101學年度各區免試入學簡章規定: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規定時間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再行報名參加101學年度之高中、高職、五專等各項入學管道,各國中亦不得為其辦理集體報名。於規定時間內未提出放棄申請者,不得再參加其他管道之高中高職及五專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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