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轉知雲林縣100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敬請參閱並向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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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二、本獎學金本學期金額與名額如下:
(一).公立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高中職125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
(三).大專院校(含研究所)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前3年依照高中職標準核給。
三、本案請確實轉知學校導師、學生家長並進行校內審查,以達本案助學之功能。
四、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申請名冊電子檔如附,請另傳094610114@mail.gces.ylc.edu.tw),並將「申請表」、「學期成績證明」、「清寒證明」(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卻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免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彙整後逕寄公誠國小輔導組長陳秀珠老師收(64052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經審核錄取者,另函請學校備領據與印領清冊轉發本獎學金,並公告於本縣教育網。
六、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本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欄下載(http://www.boe.ylc.edu.tw/~boe04/ylcboe03/grant/)。 或由附加檔案下載。
![]() | [1] 01獎學金辦法.doc (已被下載 84 次) [2] 02導師證明.doc (已被下載 72 次) [3] 04申請書.doc (已被下載 7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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