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創作參加100年全國公教美展
檔 號:
保存年限: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許佩君
電話:03-3322101-7315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737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為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鼓勵員工進修創作以砥礪
身心,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創作參加100年全國公
教美展,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府100年1月7日府人給字第1000004104號函諒達。
二、100年全國公教美展參加對象為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之
員工、眷屬及退休人員,作品類別計有國畫、書法、油畫
、水彩、攝影、漫畫等六大類,請鼓勵同仁依規定選送作
品踴躍參加。
三、各類參選作品請依本次公教美展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
清冊1份,於100年4月6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送本府人事
線
處,本府選送參展作品每類最多以30件為限(逾期或額滿
不予受理)。另對於宣導及推動本項活動有具體成效者,
將酌予獎勵,並作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及平時考核之參據
。
四、檢附100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一份,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
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桃園縣政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縣公教退休人員協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
運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桃園縣政府人事處給與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