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華郵政公司自100年1月7日起,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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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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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240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中華郵政公司自100年1月7日起,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調整為1.205%,各項貸款分別配合於該日調整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100年1月7日住福企字第1000300164號函辦理。
二、為減輕公教人員購屋貸款壓力與解決資金需求,公務人員
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開徵選銀行辦理之貸款:
(一)「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98年11月1
日起由華南銀行承作至100年12月31日止,貸款利率按中
線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265%計算,調整後
利率為1.47%。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100年1月起
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續辦至101年6月60日止,貸款利率
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345%計算,調
整後利率為1.55%。
三、另依本縣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規定
,本縣所屬公教人員如因傷病住院、疾病醫護、重大災害
或喪葬等情事,可申請額度60萬元或50萬元之急難貸款,
其利率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0.025%計
算,本次利率調整後為1.18%。本縣機關學校公教同仁如有
需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後,循序
裝送本縣住福會辦理。
四、前揭原函影本,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下載專區自行
下載(http://file.tycg.gov.tw)。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福利科201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