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僑務委員會徵選志工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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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蔡忠武
電話:03-3322101轉7474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noon681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教習字第099026971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轉知僑務委員會「徵選儲備赴海外擔任文化教學志工教師」
乙案,請 貴校轉知所屬教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99年7月13日僑二社字第09930229471號函辦
理。。
二、案內活動公告及報名表格請至教育處終身學習科網站(http:
//www2.kles.tyc.edu.tw/~soc)檔案下載專區下載。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中小
副本:本府教育處終身學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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