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各校請領補助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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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顏敏劍
電話:03-3322101#7506;0708900023
電子信箱:edith@mail.boe.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902625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各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及結婚補助費等生活津貼補助
款案,請覈實申請辦理,請 查照。
說明:邇來接獲學校申請辦理繳回溢領以前年度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及結婚補助費等生活津貼補助款,請各校加強宣導學校人員
訂覈實請領,避免增加本府作業困擾。
正本:本縣各公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桃園縣政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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