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99年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資訊
檔 號:
保存年限: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麥幼萍
電話:03-3322101轉7423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maiyupin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902600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檢送本縣99年度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
認定標準補充說明及99年度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
選積分審查表乙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府99年6月15日府教創字第0990227412號函諒達。
二、有關案內99年度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
認定標準補充說明四、進修部分(三)進修2.「參加桃園縣
政府核定大專院校開辦之校長培育班或教育人員法政專班,
每修畢6學分給2分,最高給8分。」漏列主任培育班部分,
特予以增列。
三、有關99年度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認定
標準補充說明及桃園縣99年度國民中學第13期主任候用人員
甄選積分審查表請於桃園縣政府公文附件下載專區(http://
file.tycg.gov.tw)下載。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中
副本:本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