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9年參加英語初級檢定課程進修班報名
請有意願參加之公務人員,7月14日前至人室事報名。
檔 號:
保存年限:
桃園縣政府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戴聖杰
電話:03-3322101#7319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301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09902605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八
主旨:檢送本府「99年參加英語初級檢定課程進修班報名表」(如
附件),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99年提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研習推動計畫辦
二、本府99年開辦英語初級檢定課程進修班4班,經公開上網招
標委託元智大學辦理,訂於99年8月下旬起開課,各班別每週
上課1次,每次3小時,研習12週,每班上課時間分述如下:
(一)英語初級檢定課程第1班(下午班):為每週二,下午1時
30分至4時30分。
(二)英語初級檢定課程第2班(下午班):為每週三,下午1時
30分至4時30分。
(三)英語初級檢定課程第3班(下午班):為每週四,下午1時
30分至4時30分。
(四)英語初級檢定課程第4班(晚上班):為每週四,晚上5時
30分至8時30分。
三、上課地點:本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
四、本英語初級檢定課程進修班為落實教學成效,每班學員以20
人為限,各班別報名截止後由委託學校辦理測驗,並依測驗
成績及選填班別意願,錄取上課人員。(測驗時間及地點另
行通知)
五、報名參加人員以編制內書記以上公務人員為限(不含學校教
師及校長),可依意願填寫參加班別次序(可複選),惟為
期運用有限資源,並符合公平原則,依測驗成績及選填志願
核定參加1班為限。
六、為提高到課率並避免浪費資源,凡獲錄取參加進修學員於第
1次上課時未辦理報到,取消進修資格,由本府通知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
七、各機關學校申請參加人員請填報「參訓報名表」(報名表填
訂寫後請依序核章),於99年7月20日(星期二)前逕送本府
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另「參訓報名表」於繕造後,請以
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本府人事處(e-mail:183019@mail.tycg.gov.tw)。
八、本進修班報名表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表格填報。
正本:本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衛生所、本縣平鎮高中
副本:本府縣長室(含附件)、郭蔡副縣長室(含附件)、李副縣長室(含附件)、秘書長室(
含附件)、參議辦公室(含附件)、秘書辦公室(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含
附件)201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