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公告校務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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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內壢國中
106學年度下學期期末、107學年度上學期期初
校務會議時間公告
一、106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校務會議
(一)時間:107年6月28日(四)中午12:40∼13:50
(二)地點:地下會議室
(三)校務會議為全校性重要會議,敬請所有同仁務必參加,另本校校務會議為全體制: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不含代課、代理、兼課教師)、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106學年度任期一年至107年7月31日止,會議中如有需投票表決時上開人員有投票表決權。
(四)106學年度職工代表為邱楓貞組長、曾東亮幹事及徐則平幹事三人(職工同仁有投票表決權者)。
(五)如有提案請於6月21日(四)前將提案單交至文書組彙整。
註:依據<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十一點,有關校務重大事項之議案,除校長交議事項外,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1.學校相關一級單位提案。
2.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並應檢附其會議紀錄。
3.校務會議成員經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後提案。(需有66人連署)
前項提案,於定期會議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
二、107學年度上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一)時間:107年8月29(三)下午,實際時間未定,屆時將於校網公告。
(二)地點:地下會議室
(三)校務會議為全校性重要會議,敬請所有同仁務必參加,另本校校務會議為全體制: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不含代課、代理、兼課教師)、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107學年度任期一年至108年7月31日止,會議中如有需投票表決時上開人員有投票表決權。
(四)如有提案請於8月22日(三)前將提案單交至文書組彙整。
註:依據<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十一點,有關校務重大事項之議案,除校長交議事項外,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1.學校相關一級單位提案。
2.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並應檢附其會議紀錄。
3.校務會議成員經全體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後提案。(需有66人連署)
前項提案,於定期會議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
三、歡送退休人員暨聯誼餐會
時間:107年6月26日(二)晚上18:00
地點:新轉角手作料理環北店
(原名:正達客家餐館) (桃園市中壢區福州一街9號)
※詳情請參閱人事室於校網上的公告。
107年6月11日
![]() | [1] 1、公告校網-校務會議.docx (已被下載 105 次) [2] 內壢國中校務會議提案單1070424.doc (已被下載 5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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