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107年度上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申請(107年3月31日止)
人氣:110
(一)申請人資格
1.榮民或榮民遺眷或榮民前配偶(具監護權)之低收入戶者。
2.榮民或榮民遺眷或榮民前配偶(具監護權)之中低收入戶者。
3.榮民或榮民遺眷或榮民前配偶(具監護權),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者。
4.榮民或榮民遺眷或榮民前配偶(具監護權),經導師家訪認定家境清寒確實無力支付。
(二)申請人檢具文件,自行向各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
3.申請人資格所訂證明文件
4.午餐補助日數證明單
5.導師認定納入學校午餐補助申請單(導師填寫)
★為秉持排富原則,申請榮民若領有退休俸,導師須確認是否為家境清寒,請導師衡酌學生家訪情形開立證明單。
![]() | [1] 380056200x0000000_1070013930_di.pdf (已被下載 36 次) [2] 380056200X0000000_1070013930_Attach01.doc (已被下載 31 次) |
人氣:110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