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著作送審申請暨核定表等相關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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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麥幼萍
電話:03-3322101轉7423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maiyupin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9014068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著作送審申請暨核定表、著作評審表、切結書及著作送審查小組逕予核分表各1份
主旨:為本縣9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作業
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預定於98年5月28日(星期五)前受理申請,逾時不
予受理,各項繳交表件及收費如后:
(一)申請著作審查人員需填寫著作送審申請暨核定表(附件一)
3份、著作評審表(附件二)4份、切結書(附件三)1份及繳
交著作正本4冊,並每件收取新臺幣3,000元整。
(二)另依上開要點第7點逕送本府著作審查小組逕予核分乙節
,申請者需繳交「著作送審查小組逕予核分表」(附件四)1
份及著作正本1份,並每人收取費用新臺幣300元整。
(三)上開費用由送審作者全額自行負擔,並連同著作正本依規
定期限內逕送桃園國小。
三、倘著作符合本要點第7點各款,惟尚未核予著作分數者,請
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相關甄選之權益。
四、相關附件請逕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
file.tycg.gov.tw)下載,本案攸關教師權益,請務必轉知
。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中小
副本: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數位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終身學習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