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徵選「師鐸獎」獎座之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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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年限: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蘭映
電話:3322101-7467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教習字第0990102507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教育部公開徵選「師鐸獎」獎座之圖樣,獲選者(1名)發
給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獎狀乙紙,欲參選者請於本(99)年4
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前依「教
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辦法」之規定,將設計圖樣資
料掛號郵寄至教育部人事處,請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生踴躍投
件參選,請 查照。
說明:
一、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教師專業精神,自本(99)
年度起恢復辦理全國「師鐸獎」選拔,為期獲致精緻之藝術
性獎座,爰舉辦「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
二、有關本活動相關內容、作品規格及注意事項等,請詳閱「教
育部師鐸獎座設計競賽活動辦法」,並依規定辦理。
三、參選人務請於99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設計完
稿作品及相關表件,以掛號方式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
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並請於
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教育部師獎鐸獎座設計競賽」活
動;另請傳送設計稿(jpg檔)及報名表電子檔至教育部承
辦人電子郵件信箱(alice66@mail.moe.gov.tw)。
四、檢附教育部舉辦之「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教育部師鐸獎講座設計競賽活動辦法」、教育部LOGO圖樣、
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電子檔案自行至教育部網站http://
www.edu.tw/人事處電子公告欄內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教育部人事處歐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
33,E-mail:alice66@mail.moe.gov.tw。
正本:本縣各國中小
副本:教育處終身學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