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轉知「桃園市政府推展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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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青年志工符合十二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之規定,以團隊方式辦理短期性或長期性推動社區、環境、文化、科技、健康及其他志工服務面項活動者,均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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