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送「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等相關資料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惠玲
電話:03-3322101-7424;0708900035
電子信箱:domyji@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8049747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檢送「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
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99年度預計時程表及「教師出國專
題研究項目建議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8年12月17日部授教中(人)字第0980523093號
函辦理。
二、各校欲提報「教師出國專題研究項目」者,請於99年1月8日
(星期五)前依式提報研究項目建議表,並函文報府;各校
研究項目建議表由本府彙整陳核後,擇優(最多以4項為限
)陳報教育部。
三、提報之研究項目,須配合教育政策及學校教學需要之迫切性
,避免與近年出國研究項目重複。研究項目以派赴1個國家
為限,研究期間最長為4個月,
四、本計畫選送對象為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專任合
格教師,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連續任專任合格教師2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最近2學年
(96及97學年)考核結果均考列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或相當於甲等。
(二)年齡在55歲以下,身心健康。
(三)最近2年未曾出國進修、研究或實習,且最近10年內未參
加「選送公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上開有關年
資、年齡及「最近2年」、「最近10年」等均計算至99年2
月28日止。
(四)通曉前往國家之語文(詳請參閱本實施計畫)。
五、檢送旨揭附件各乙份,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上下載
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其他相關訊息請逕
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項下查閱下載(網址
:http://www.tpde.edu.tw)。
正本:本縣縣立高中、本縣各國中小
副本:本府教育處創新科